法治日报北京1月8日讯(记者张昊)近来,我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文书中,部分文书的审判人员名字被隐去,案号被含糊处理。1月8日,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办理办公室负责人。
该负责人表明,依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“深化和标准司法揭露”的要求,人民法院坚持裁判文书、庭审活动、审判流程等司法信息揭露,配套完善国家信息安全、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和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。为防止文书揭露给当事人日子、学习、作业、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,人民法院对上网文书中的当事人名字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作隐名处理。
该负责人谈到,依照有关要求,在案子中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、法官助理、书记员的名字,在上网文书中不作隐名处理。此外,案号作为区别案子类型、次第的重要标识,也予以保存。实践中,因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,错误将法官名字和案号也都隐去,显属不妥。最高法已关注到以上问题,现在已组织相关法院整改。下一步,最高法将完善上网文书技能处理标准,依法、标准、有序地展开文书隐名作业。